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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产假加多少天 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啊?

湖北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现在已经没有晚婚假和晚育假了。湖北省的婚假就是国家规定的3天(没有自定的延长产假)。湖北省的产假是在国家规定的98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的基础上再延长30天,也就是128天。湖北省规定的男方的陪产假是15天。

晚婚晚育产假加多少天

晚婚晚育陪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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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产假加多少天

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啊?

为鼓励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之规定,《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部分在《劳动法》休假制度的一般性规定之上,又针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关于晚婚晚育:《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家法定婚假3天。《条例》第三十五条则对晚婚晚育的夫妻延长了假期,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即,晚婚者的婚假为13天,晚育妇女的产假为105天。要注意的是,一方晚婚的,仅由晚婚一方享有13天婚假。城镇其他人员(失业、无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晚婚晚育的,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表扬和奖励办法。
二、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为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力度,《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独生子女的母亲可在《劳动法》规定90日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5日,如果又符合晚育要求,可再增加15日,达到140日;父亲一方则可享受10日的看护假。且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要注意的是,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在其生育第一个子女时要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假期待遇的,应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不予批准。
三、关于接受节育手术:为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实行节育手术,《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其中,国家规定的假期是指按照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规定内容:(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2)取除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同时,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晚婚晚育产假加多少天

国家法定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我国规定剖腹产产假155天。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少于90天产假。

90天又分:产前假15天和产假75天两部分 。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休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婴儿增加产假15天。_

实行晚育者(24周岁生育第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胎生多胞胎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

剖腹产产假:90天+30天(晚育)+3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155天。

上海市外来人口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有的,. 女:23岁 男:25岁 女方: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 加15天,总共150天 男方:7天

请问晚婚晚育的男方护理假是多少天?

男方有护理假7天,如果是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有10天护理假,如一方做绝育手术确需配偶护理的,视情节给予7——10天护理假。(一般是这样的规定,在此期间视为全勤带薪,也因地区、单位而异,一般单位都需要出具证明手续)

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2012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4、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

政策新消息,安徽省婚育假期新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规定是当事人合法生意一孩和二孩子女的,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安徽省计生政策规定的60天产假奖励。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条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