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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国家法定产假是158天吗

2019年产假是158天吗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98天的基础产假不会减少,但具体的产假奖励假与婚假都将交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 目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0日的奖励假。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产假。

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产假是98天吗

女职工的产假不是98天,是90天。《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国家法定产假是158天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产假国家规定是158天吗?

目前,国家尚未明确规定产假为15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然而,各省份、直辖市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产假天数进行调整。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目前,国家尚未明确规定产假为15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然而,各省份、直辖市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产假天数进行调整。

产假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这样算下来是不是一共158天啊。

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是15天,另外的假期,是符合了才给,不符合是没有的,因此,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还是98天,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90还是9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成都产假规定到底是休158天,还是休98天,请问哪位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全国是98天,各地人口与计划生意条例里对符合条件的有奖励假,四川是奖励六十天,不过条例里没说不奖励有什么处罚措施,所以单位可以当没有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是多少天

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 第二十五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你们那边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