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凭证可以再申请拿回复印吗
可以再申请拿回复印件。
1、原则上凭医药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申请补偿。如发票原件留存在打工地医保机构,可凭加盖打工地医保机构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医疗报销证明原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回萧县进行报销。
2、医院财务科工作人员表示,每个病人出院时,医院都会出具电脑打印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专用票据是不能重新打印的。如果重新出具专用票据就相当于病人再住一次院,交一次钱。病人不交钱,医院账目就会出错。
为此医院能做的只有出具参保人在医院住院证明和收费专用票据复印件证明,为病人出具他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复印件,并盖有医院财务科公章。
扩展资料: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免责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住院收据丢了 想要报销犯难
2016年生育报销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不同地方会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制定不同的政策,所以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其实各地方的生育保险报销都是大同小异,像福州市的生育保险,享受异地生育保险,所需材料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工伤生育科办理。
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你好,可以办出生证明吗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备注: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办理时间:出院
如何办理: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批生产记录是可以复印的么?
我举一个例子:不合格品处理单,通常最后批准后要分发给相关执行部门,这时需要复印,这样的复印是否需要加盖章并做好登记呢?还有,培训签到表通常做成一个本子,但验证报告中通常需要附一份,这时也需要复印一份,这样的复印是否需要盖章呢?
我的孩子是2016年10月15在省妇幼保健院出生,孩子上户口需要出院证明,现在能打印吗?
办理条件:
1、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2、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3、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填写《XX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亲子关系声明”,同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注:对尚未取名的新生儿,一律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提交材料:
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
新生儿出生时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
几年前在湘雅二医院手术住院的记录还能打出了吗
要是5-10年之内的可以去病案科申请复印病历就是了,带着自己的有效证件,并且只能申请查询自己的住院情况及记录。
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医院出具的原始凭证等材料需要医院盖章吗?已经过了四个月了,还可以盖到章吗?
那个,医院的发票本来就盖了章的吧。
办理生育保险要的医院的证明,就是发票和出院小结了,这两样当时应该都是盖了章才会给你的。
如果当时医院没有盖章,那是他的不对,但你要再去盖章的话估计就难了,除非你有关系或者很凶悍。
医疗手工报销分娩日期之后的单据还报销吗?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