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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山东省农村户口再婚夫妻计划生育政策

再婚生育三胎新政策

新的计划生育政策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请看以下条例:
1. 计划生育新政策实施以后,每个女人都有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力。
2. 二孩政策以女方为准,指的是女方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3. 女人只能生育两个孩子,不能每结一次婚就生育两个孩子。
祝你好运!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山东再婚计划生育政策

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山东省农村户口再婚夫妻计划生育政策

不能!因为新组合家庭已经有一个子女。《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复婚夫妻的生育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记住一个原则
女人可以生两个孩子
如果以前生过一个
则还可以再生一个
如果生过两个孩子了
则不能再生孩子了

再婚夫妻对生孩子的规定

新婚姻法有规定,只要有一方没曾生育过,或已育的孩子归离婚的配偶,都可以再生.......简单地说,就算两人都是离过婚的人再婚,之前没孩子,当然可以生,就算之前有孩子,但孩子归之前配偶,都可以生孩子.....相反,如果一个离过婚且带着孩子的人再婚,而对象又是再婚的,就不允许啦...... 按上述的规定来看,他们不能再要孩子了。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从转制之日起3年内,可依照前款第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

  第二十三条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须在前一个子女满3周岁或者女方满26周岁后,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请问再婚家庭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计划生育政策主要是控制生育,再婚与初婚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同样的,只是每个人的生育,是初婚与再婚合并计算。目前是每个家庭中只要有一方已经有2个孩子了,另一方仅有一个孩子,没有双方共同的孩子,都不能再生了。如果一方初婚,另一方有2个孩子,有的地方可能允许给未生过孩子的一方生一个(这是个人从人性的角度理解)。按规定是不能生的,因此,初婚一方想要有孩子,就不能与已经有2个孩子的另一方结婚。供参考。

新生育政策的,二婚生育政策

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生育服务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二十八(有的地方是三十)周岁。
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一女方是离异,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



再婚准生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申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二) 夫妻俩双人照一张;
(三) 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核对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四) 结婚证;
(五) 夫妻双方的户口薄;
(六)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孩生养证报批核实证件后,符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养证》;
(七) 《生养二孩声请表》填写好后交男性以及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者单元计生办审查核定,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报批;(必需钢笔填写);
(八) 申请人携以下证件,报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报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