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八个月了能离婚吗
可以,此期间只有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怀孕8个多月要离婚怎么办
首先,你要了解他是什么原因生气,是不是因为你怀孕没有夫妻性生活导致的郁闷啊,如果那样你就要好好安慰安慰他了,因为男人这个时候是很脆弱的,你自己提出离婚也太鲁莽了,可以看出来他还是很爱你的,你们一定要多交流,不要冲动,你们将来一定会幸福,其实他回来照顾你,是作为男人负责任的表现,生气肯定是因为很久没有夫妻生活造成的,这是很压抑的,无处发泄就导致他现在这样,不过他一定会很快回来的,你绝对不应该有引产和离婚的念头.要理智.人是要靠交流才能解决问题的,生气只会越来越糟糕.
结婚8个月发现妻子精神病竜离婚吗
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妻子怀孕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婚后一段时间,丈夫突然发现妻子的精神有些异样,通过医院就诊报告丈夫了解到,妻子婚前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在婚前隐瞒了病史。丈夫无法接受现实,将已经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桩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故驳回丈夫一切诉讼要求。
妻子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
2016年初,张先生与李女士在工厂打工时相识并恋爱,不到半年二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李女士变得非常容易激动。2017年,李女士精神状况继续恶化,经医生诊断,确认李女士是精神分裂症复发。
张先生称,直到这时他才知道,李女士婚前曾得过此病。他表示,两人谈恋爱时,李女士看起来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没告诉他得过病的事。张先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遂将李女士送至娘家。此时,李女士经医院确诊已怀孕两个月,暂由娘家照顾、治疗,张先生知道这个情况后,拒绝了李女士娘家要求其将李女士接回的请求,同时打算起诉李女士,要求法院宣告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其与李女士离婚。
法院认定婚姻合法有效
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其中,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本案中的情况,李女士婚前曾得过精神分裂症,婚后复发。
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即使患有有关精神疾病,但结婚的时候不在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内,是可以结婚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前患相关精神疾病,但经治疗后已经治愈,结婚时精神正常,不处于发病期,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该婚姻关系应是有效的。
本案中,李女士虽然婚前曾患精神分裂症,但经治疗已经治愈,并正常参加工作,其恋爱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以及婚后一段时间的精神都是正常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张先生与李女士缔结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法院驳回离婚诉求
关于张先生离婚的诉求,法院认为,审理离婚案件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予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就本案的具体情况来说,李女士虽然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曾得精神分裂症的事实,但她此病在婚前已经治愈,且在婚后一段时期内属于精神正常状态。李女士所得精神分裂症是婚后复发,且确诊旧病复发之后,张先生即将其送回娘家,未对李女士的治疗做任何安排,并非“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情形,亦非“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情形。
法院认为,张先生作为精神疾病患者的配偶,若要起诉离婚,需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承担举证责任。结合本案的基本事实,张先生一时无法接受李女士患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就想起诉离婚,法院不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能判决张先生与李女士离婚。
另外,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李女士已经怀孕,且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妊娠与张先生无关。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所有诉讼要求。
法院表示,李女士患病之后,即被张先生送回娘家,李女士的一切生活、治疗费用都是其娘家负担的,没有离婚之前,李女士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起诉张先生,要求张先生支付扶养费,包括必要的生活费和治疗费。
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吧,积极治疗,争取康复。
妻子怀孕了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易轶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婚姻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以看出,女方在怀孕期可以离婚。我国法院受理女方在怀孕期提出的离婚诉讼,然而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除非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发生,男方才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此看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老婆有传染病可是孩子只有8个月可以离婚吗?
所谓夫妻,便是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在结婚的时候你也曾承诺守护她一生,不论生老病死、贫穷与否,可是现在却因为她有疾病便要抛弃她,那么你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男人的担当!作为丈夫你是猥琐的,作为男人你是无耻的!
婚后生小孩子的时候发现妻子有性病可以申请离婚吗
这个问题出现在你身上?知道吗?女人在有严重的妇科病时时不会怀孕的,她在怀孕期间你一定碰过她,因为你不是个负责人的男人,孩子是你们爱的结晶,怎么能说离婚就离婚呢?离婚更是对孩子不负责任明白吗?去大胆的接受现实.........
妻子患癌症后更需要丈夫的关怀,此时丈夫提出离婚,你会如何看待这样的现象?
这种现象在当代社会是非常普遍的,因为癌症导致家庭的破灭,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很多。在与癌症抗争的过程不仅会发生动人的爱情故事,也会发生让人愤恨的道德行为。因为癌症而导致离婚,在我看来,这是这个丈夫自私自利,不负责任的表现,尤其在妻子更需要得到丈夫的关怀和支持的情况下。
每一对夫妻在结婚的时候,丈夫就应该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更应该明白作为丈夫应该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不离不弃,在知道自己的妻子患了癌症后,丈夫的第一反应就应该是如何治好疾病,而不是首先选择离婚。丈夫的这种行为很直白的告诉了我们这人人品有问题,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在这种关键时刻抛弃妻子。
就算是因为经济原因不能给妻子治病,但是也可以选择在精神上给妻子打气加油,帮助妻子战胜疾病。以离婚的方式来回应自己对妻子患癌症的态度,这不是一个正常丈夫应该做的。就算是陌生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会伸出援手,就算不会伸出援手,也不会像这位丈夫一样直接采取这种恶劣的行为。
妻子在这个时候患上癌症,再遇到离婚的打击,这无疑是给妻子的精神上带来了双重重击,更不利于妻子的癌症治疗。作为丈夫,难道就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吗?我认为这完全是因为丈夫自私自利的缘故,这样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