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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男方单位如何领取晚育津贴?

外地男员工如何报生育津贴

个人认为,你先咨询公司是否给你的社保中缴纳了生育保险,如果缴纳了,则可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其实你老婆是农村的,报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报得挺多的,按照医院等级可以报40%-60%-80%不等,你老婆这边报了你公司那边就不可以报

男方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男方如何领生育保险

您好,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时需提供男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封面))、《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男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账号、分娩方式证明(盖医院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男方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男方单位如何领取晚育津贴?

各地提供的资料都差不多,请参考北京的领取方式领取。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是:到达晚婚条件,并且为初育,晚婚就是: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实质就相当于产假工资,除非你刚生完孩子就去上班,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同时领工资,还有生育津贴也不一定是分娩后三个月就能领的,必须是生孩子本月社保是正常缴费状态,且分娩之前连续缴满9个月,未连续缴满9个月,就分娩后连续缴满12个月才能领取

自2012年1月1日期,公司已为北京籍员工增上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或女性配偶分娩的,
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北京籍人员提供)
《北京市外来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非京籍员工在本市居住地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
办理)

注:
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准生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2 户籍地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蓝色小本)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身份证

5津贴申请一方的社保卡;

2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胎
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
(在外埠生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
明生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3)婴儿出生证明(出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参保人员或配偶的身份证,如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
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

注意:
1.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且原件上需加盖相应签发部门的公章
2.
在生育后两个月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男方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请问男士如何享受生育补贴,谢谢!

女方和男方都有生育险,晚育津贴可以按照高的一方报;如果只有男的有生育险,只能报一个月的晚育津贴,就没有生育津贴了,产前检查也报不了

男士生育津贴怎样领

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男女都有生育保险,如何申请生育报销、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生育时,女方(有工作单位并且参加生育保险)到当地的生育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申请即可。女方(有工作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所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女方(没有工作单位)由男方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时的医疗费用(只有这一项了。)

男职工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男方只能领取晚育津贴。他爱人有生育险吗?如果他爱人有生育险,那就由女方单位去申报生育津贴,将报表给男方单位盖章,选择领取晚育津贴的一方为男方就可以了。

天津市申报生育津贴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第一步:参保单位通过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生育津贴申报"栏目,进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第二步: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报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经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印鉴齐全,存档备查,完成网上申报。

二、现场申报:

第一步: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异地就医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时,可到参保所属分中心进行现场申报,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津社保生支字5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步: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完成申报受理。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复印件(加盖定点医院病案室章);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证》(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申请增加晚育独生津贴时提供);
5、异地生育凭证(加盖本市现居住地或其用人单位所属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
6、特殊情况下申报的其他要件。



扩展资料:
根据天津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登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截至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参保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参保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含),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生育津贴申报”栏目进行生育津贴申报,参保单位因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时,可到参保地所属区社保分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天津市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流程:
第一步:城镇职工因异地就医或特殊原因垫付的生育医疗费,可自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发生或生育(含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含)申报给所属单位,单位负责归集票据和材料、粘贴票据、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受理交接单》(津社保生支字3号)和《天津市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核对数据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报;城乡居民以家庭和行政村组织参保的,由乡镇(街)劳服中心负责向所属分中心申报结算;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由市或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参保学校负责向所属分中心申报。(备注:申报异地急诊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异地急诊诊断证明;申报多项医疗费用时相同申报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天津市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复印件(加盖定点医院病案室章);
3、异地急诊就医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政务网-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