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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生孩子算三胎政策吗 离婚后再婚生育孩子算第几胎

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生三胎不一定算超生,满足以下条件的生三胎不算超生: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算超生不罚款;

2、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

3、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女方生孩子算三胎政策吗

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吗

离婚后生育三胎不一定就是违法的,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的;离婚后再婚的话是可以的。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罚款。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其中有一个或者有两个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不罚款。3、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4、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5、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一个子女,但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此时还可以再生一胎。6、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及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有以上特殊情况的家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再生育子女。

离婚后女方生孩子算三胎政策吗

离婚后再婚生育孩子算第几胎

法律分析: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或者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可以再生育三胎。河南省关于三胎的规定。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三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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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么

离婚后生三胎目前算超生的。但获得批准的,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为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若获得了特殊许可的,可以再安排生育。且夫妻违法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