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一中分数线
没有可能性直接进、
除非你参加实验班考试、
这个分数好、
我去年也是这分、
教师证申请
我是在湘潭大学上的学,老家是陕西,当时也学习了教育学和心理学,但是在真正考试的时候和教育局的是不一样的。报教师资格证首先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资格。在湘潭市教育局报的名,然后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接下来是教师技能培训,通过了之后进行实习(教育局安排,有老师辅导,有课时要求),最后是说课,也是由教育局组织的,好像还有体检。通过之后,由教育局发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
附上2008年黄山市教育局关于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一个通告,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黄山市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
经研定,我市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具体受理申请期限为4月14日至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自愿和属地化原则。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者,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委)提出申请;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委)提出申请,经县(区)教育局(委)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学校或户籍在屯溪地区的申请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向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的规定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相应县(区)、市教育局(委)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只限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只限于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详情,请向相应的县(区)或市教育局(委)咨询。联系电话:歙县教育局0559-6519815、休宁县教育局0559-7516179、祁门县教育局0559-4512266、黟县教育局0559-5526107、黄山区教育局0559-8530277、徽州区教科文委0559-3511387、屯溪区教育局0559-2319223、黄山市教育局0559-2527706。
黄山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安徽省黄山市普通话考试在哪里报名?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通知》(教语[2006]2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1月1日起,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不再采用人工测试的办法,只能采用机器智能测试。为满足社会各界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市教育局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能够进行普通话智能测试的“黄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经过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验收合格,即将正式挂牌并投入使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使测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更多的人了解、适应这种新的测试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应试人须年满18周岁(个别可以放宽到16周岁)。
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近期彩色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姓名。
3、本人与上次普通话测试时间至少间隔三个月。
二、报名时间:每年3月21日至30日工作时间、9月21日至30日工作时间,逾期不报。今年报名时间为11月1至11月23日工作时间。
三、测试日期:一般情况下,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80人再组织全天集中测试。特殊情况除外。
四、有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ߔ172号)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在校学生减半收费,即每人次25元;证书成本费5元。
五、报名地点:市语委办(屯溪区延安路4号、市电教馆四楼)。
六、测试地点: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屯溪区延安路4号、市电教馆四楼)。
七、测试须知: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测试前,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工作人员将按照应试人报名时留下的电话或手机号码及时通知本人参加测试,应试人在报名后直至测试前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电话或手机畅通,以便可以及时接到测试通知,否则,相关责任由应试人承担。
3、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设有培训候测室、准备室和测试室。应试人必须在测试当日测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培训候测室接受“测试程序培训”(一般情况下,上午8点、下午2点开始测试。),然后进入准备室领取试卷并进行10分钟的测前准备,最后进入测试室测试。测试时,凡因应试人未接受“测试程序培训”或其它个人原因造成操作不当而导致测试失败的,相关责任自己承担,且须三个月后再报名参加测试。
咨询电话:2518779或2517827(暂时)
黄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08年安徽省会计资格证的报名时间和会计初级证的考试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17日、18日举行,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5月1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