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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二婚有权继承吗 丈夫婚前房产再婚妻子还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再婚后有继承权吗

你好

只要是夫妻关系,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就对其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有继承权,除非有遗嘱。

婚前房产二婚有权继承吗

再婚老人对婚前房产相互有继承权吗

老人再婚即双方均为对方合法配偶,当然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对方遗产。
这个对方遗产包括他们结婚后和结婚前的遗产。
这个和离婚时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两件事情

婚前房产二婚有权继承吗

丈夫婚前房产再婚妻子还有继承权吗?

有,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在丈夫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丈夫的现妻子,父母,子女。

婚前房产二婚有权继承吗

二婚能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父亲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父亲的婚前财产,再婚配偶和子女都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婚前的房产再婚的一方有没有继承权?

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做公证的话,再婚的一方也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做了公证,这是婚前财产,那么在乎对方就没有继承权。

我是二婚,我死后婚前财产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二婚死后婚前财产配偶有继承权、父母、子女也有继承权,对方的子女要看具体情况。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配偶有继承权,他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形成养子女关系的就有了继承权。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份额的分配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继承法

再婚丈夫去世,婚前财产再婚妻子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并不随着财产形式的转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丈夫去世后,妻子有权继承其遗产。因此卖房款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在丈夫去世后仍有权继承卖房款。

再婚夫妻能否继承对方婚前房产

再婚夫妻能继承对方婚前房产。

1、再婚夫妻一方先死亡的,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归其所有的财产。
2、继承开始时,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与被继承人具有婚姻关系的配偶享有继承权。这里的时间以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准,而不论是初婚,还是再婚,还是复婚。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