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先死,老子后死,儿媳有继承权吗
儿媳妇不是老人合法序列继承人,不能继承老人遗产。
除非老人有遗嘱指定儿媳为继承人,或儿子死亡后,儿媳继续赡养老人,这样情况,儿媳可以作为老人合法序列继承人,
儿子先于老人去世,儿子的继承权可以由儿子的后代子女,作为儿子代位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儿子在父母之前死亡,父母房产儿媳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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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公、婆房产的继承权。
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的,由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先于老人去世的子女还有权继承遗产吗
一般情况下,张三去世后,张三名下的一套房产的一半归其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其父母、配偶、女儿各1/8. 张三父母去世后,他们得到的1/4房产由有继承权人分割。由于其他人放弃继承,该房产由其配偶全部继承。补充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子女早于父母去世其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其配偶赡养了死者的父母的,取得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如果不赡养,就不能取得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儿子先于父亲去世 孙子可否代位继承
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子比父母死得早,他儿女是不是不能继承
这个话题如此理解:甲方死亡,甲方父母健在,甲方尚有一女,对于甲方死亡后的遗产如何继承。
《继承法》对此情况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甲方的在婚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儿子早死于父母五十年还享受房产遗产权吗
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父母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先死亡子女,其后代子嗣,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子女先于父母亲去世父母是否能继承子女遗产
按法定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
如果有遗嘱,应当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再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