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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杭州失踪9岁女童遗体被找到,此事件中最大的疑点是什么?

四岁女孩子父亲去世 母亲要改嫁 爷爷奶奶有权利留住孙女么?

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在她的母亲不愿意放弃监护权的情况下,其爷爷奶奶是无权留住孙女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她母亲不符合监护条件或者她主动放弃监护权,除此外她的爷爷奶奶无法获得监护权。

9岁女童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9岁女孩为什么会被认为是罪恶的象征?

巴基斯坦一位名叫艾哈辛的9岁小女孩患上未知肌肉疾病。这种疾病导致小艾哈辛头部无法竖立,只能180度平摊。此外,小艾哈辛也无法站立和行走,更无法生活自理。
她的母亲、50岁的杰梅兰说,小艾哈辛出生时和其他六名兄弟姐妹并没什么不同,不过八个月大时,她在玩耍时发生意外,导致颈部受伤。"最开始,我们都忽视了她的症状,由于缺钱,我们把她带到巫医那里去治疗,但她的病情根本没有好转。"



不过,小艾哈辛的遭遇并没有得到邻居们的同情。相反,不管是大人和孩子都对小艾哈辛充满了恐惧,他们认为她身上的疾病是罪恶的象征。除了父母和六个兄弟姐妹,小艾哈辛无法接触到其他任何人。



小艾哈辛的父亲、55岁的胡里奥说:"大家都在说我女儿的坏话。他们经常耻笑她,他们的态度和歧视让人无法忍受。""大家都避开她,所以我们把她留在家里。我们想送她去上学,但是学校里不会有人接受她。"



母亲杰梅兰也为小艾哈辛的情况感到担心:"她渐渐长大,病情也变得复杂。她的头部根本无法竖立,还经常叫着脖子疼。""她生活不能自理,什么都需要别人帮助。她只能坐在角落里,偶尔才能和兄弟姐妹们玩。"




为了能够找到医治办法,小艾哈辛的父母已经咨询了当地好几家诊所,但是都被告知这是一种罕见疾病,无法提供治疗。当地有医生认为,"小艾哈辛患有极其罕见的肌肉功能失调或者脊柱异常,但这些只有经过彻底的检查才能够下定论,我们这里没有设备。"
医生建议,应该带着小艾哈辛前往大医院接受检查找出病因,但这个低收入家庭根本无法承担这笔费用。目前,小艾哈辛的父母已经向巴基斯坦政府申请救助,"如果有政府帮忙,我们的女儿可以过上正常生活。我们对小艾哈辛仍抱有很多希望和期待。"
可怜的孩子,希望当地能给孩子帮助!

9岁女童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杭州失踪9岁女童遗体被找到,此事件中最大的疑点是什么?

这个事件最大的疑点就是这两名租客把小女孩带走以后为什么自己去自杀了还要搭上小女孩的性命,一般带走孩子都是想要把孩童给贩卖出去获得一定的钱财,但是这两名租客好像并没有这样子做,只是让小女孩搭上了他的性命,而且在小女孩死之前还带小女孩去游玩了很多地方,所以这些都是非常可疑的,而且现在也没有找到他们这么做是什么原因。



这两名租客刚开始的时候是住在他们当地的酒店的,但是后面就找到了小女孩的家里,想要住在小女孩家,因为他们对小女孩的家人很好,所以当时爷爷奶奶后面对他们也放松了警惕,所以后面这两名租客提出让小女孩当花童的时候,家里人也是答应了的,但是孩子的父亲表示当时是让他的爷爷一起陪同的,因为他觉得小女孩一个人其实非常不安全的,但是爷爷并没有那样子做,他让小女孩一个人直接跟着这两名租客走了。



所以我觉得小女孩的爷爷是要负很大的责任的,因为如果他当时没让小女孩一个人走的话,那么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小女孩也不会就此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小女孩才七八岁,刚刚读二年级,他也不明白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如果没有家人的陪同的话,那么是很有可能会发生危险的,而且只是一个住在家里的一个租客,家里人就让他们把小女孩带走了,所以我觉得他们是很没有安全意识的。



而且现在疑似已经找到了尸体,所以我觉得是非常可惜的,才这么小的一个小女孩,就这样子丢掉了自己的生命。

9岁女童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6岁女孩的父亲去世了,如何安抚和引导孩子

首先要换个环境,包括居住环境和学习环境。 我爸爸在我很小时就离开我了,非常不想让人提起,因为每个关心的人在关心的时候我都认为人家在可怜我,非常讨厌那种感觉,直到我上大学。

9岁男孩爱说谎话父母该昨办

那就是父母多跟孩子沟通
交流的,跟孩子讲道理。
告诉他,不要说谎的。
要做一个诚信的人,

9岁男孩被爸打,妈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如果父亲是因为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而打骂孩子,而且下手不重的话不需要制止,事后应该安慰孩子,让他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如果父亲是因为醉酒等其他的琐碎小事情对孩子手打脚踢的话,应该立刻制止,让父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协调好父亲儿子的关系。如果事情上升到家暴的地步,建议能制止就制止,带孩子出去,让父亲自己冷静下来,打电话对其进行思想工作,必要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

谁知道9岁女孩失踪案进展如何了?

女孩的尸体已经找到了,这件事的发生,家长的不负责,奶奶也有相应的责任,说白了,重男轻女,能扔一个住几天的租客就可以把自己孙女带走,父亲得心也很大,孩子都找不到了,先把婚离了,一个孩子那么无辜,就这样没有了。父亲以及奶奶都是间接害死女孩的凶手。一各活生生的人,一个花一样的孩子就这样没有了。

9岁女孩堕胎引争议,究竟谁该负责?

看到这样的信息,头脑一阵发懵,9岁女孩就有生育能力了吗?究竟是女孩悲哀?还是现在我们的社会悲哀?九岁女孩堕胎,是真是假,究竟刺痛了谁的心?负责的是一位十三岁男孩又是否属实,是不是夸大了某些成分?真相无从知晓。但从目前我们的性教育来讲,确实也值得我们去做深刻的反思。未成年少女做人流的低龄化趋势越演越烈,从某种程度上讲受传统思想上的某些限制,正是如此,性教育渠道出现了不畅通的现象,这就必然导致少男少女性知识的缺乏。
“人流低龄化”,当然是一个问题,却非可以纯粹讨论的问题。众所周知,“人流”一贯被附加了太多意涵:在最基本的生理、医学定义外,诸如贞洁、情操等等说辞,也被无辜加之于上。久而久之,一方面人们羞于启齿,另一方面却也乐于“非议”,诚可谓是诡异的分裂!陈一筠教授的结论,算不得“惊人之词”。“未成年人,性意识提前,性行为过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已经引起了广泛热议。追根溯源,靠谱的解释很多,或归罪于“公共媒介的引导不当”,或理解成“社会风气变化的附带效应”……除此,“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失败”,也一贯是被强烈质疑的对象。但,真正的困境,绝不在于“为后果寻找原因”,而在于“找到原因后难有作为”。或许可以说,“人流低龄化”只是一个“凝固的结果”——肇始于特定土壤,且在短期内,无法根绝、难以逆转的“土壤”。终究,特定年代,有特定的产物,有些“产物”是独立于大背景的偶然存在,另一些则是发之于内、根植于上的必然。人们,既无法重塑公共媒介的从业伦理,又无法左右那抽象的社会风气,即便“家庭、学校教育”可以调试,空间也是小之又小的。专家的建议是,少男少女交往,要建立三道“防火墙”。该建议实则无甚高明,本质仍不外是,“充分告知、科学性教育”那一套。正确却效力有限!于此,全社会已有所发力,即便努力的程度尚待深化。而,超越此类自然而然的“对策”,更具实际效果的“改进路径”,才是真正迫切的“需要”。那么,一个认知前提就必须厘清,即当人们忧心人流低龄化,到底是在担忧什么?是性行为的低龄化?还是,人流对未成年的身体伤害?不同的人,关注不同的方面,也有人兼而担心两个方面。立场有所差别,所持有的对策建议当然各异。一石二鸟之计终究是少,“毕其功于一役”的奢念也是虚妄,所以审视“人流低龄化”之祸,“伦理主张”和“健康诉求”先当剥离。因为,对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正确引导,注定非朝夕可成;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将“未成年人人流”的危害降到最低。就技术层面而言,实现后一目标,难度可期、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