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育儿网

成都二胎奖励政策2022 第二胎政策

二胎新政策奖励是什么

最近的二胎新政策引起不少人的关注,二胎新政策奖励是什么呢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草案对上述规定作出了相应修改,“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延长产假奖励不再是晚婚晚育的专享待遇,依法生育二孩的夫妻也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福利待遇。草案规定夫妻可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辅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目前的产假规定,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但是生育二胎时,产假将延长。

成都二胎奖励政策2022

成都地区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既然有精神疾病,还敢冒险啊?据我知,成都的计生政策没变化,就是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能再生。精神疾病80%以上是遗传,没发病的不等于没携带基因,此种情况就算能生都要严遵医嘱,三思而后行啊。

成都二胎奖励政策2022

第二胎政策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成都二胎奖励政策2022

四川生二胎奖励50000,有了解这个政策的吗

想知道有没有这个政策,非常简单。
如果你本身就是四川人,可直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涉及到生育奖励,如果有这个政策,他们一定是非常清楚的。在网上咨询这一问题,反而很难得到准确的答案。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四川生育二胎新政策

四川是一个人口比较多的省,为了有效做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农村有生二胎的风俗习惯,但又需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我们对四川省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子的情况做以下的说明。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你的条件好像不符合。

现在生二胎有奖励吗

只要是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规定生育子女的,无论是生育第一个或者是第二个子女,都有奖励。
你可查阅你们夫妻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的条款,就是奖励及优先优惠的政策。你可自行对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四川计划生育2胎政策

会罚款 交了罚款就能办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四川再婚生育二胎政策

http://www.cnjsj.gov.cn/nc_news_detail.asp?ArticleID=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