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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离婚后要返还吗

彩礼钱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有财产?

彩礼钱,属于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合同法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这个问题没有司法解释规定,我是个人通过法理推导的,仅供你参考。
刚才没看到你的补偿,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彩礼问题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结婚后,如果没有造成生活困难的,彩礼不用返还,只有造成生活困难的,彩礼才适当返还。你可以参照这样的规定办理。

彩礼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彩礼算婚前财产吗

不算。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彩礼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离婚后要返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 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理应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2、3项情形下   是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结婚后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支付并且双方没有对彩礼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支付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彩礼根据上述原则分割。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前彩礼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
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结婚前的彩礼、结婚时收的礼金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婚前的彩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是要退彩礼的: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这些都不算彩礼,是不退的。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是登记前一周,卡与卡形式转到女方名下,彩礼属于婚前赠予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且共同生活,应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女方没有和男方结婚,或者结婚后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女方要求离婚的,应返还全部工作部分的彩礼。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