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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胎生育津贴2021新政策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两女户生三胎政策

现今施行的还是二孩政策,还没有延伸到三胎,因此生育三胎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生育三胎的。 第一种情况:夫妻因不孕不育无法生育,依法收养2个孩子后,身体恢复后,可再生育1个孩子。 第二种情况:夫妻生育2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三种情况:再婚家庭:不论双方是否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婚后都可以共同再生一个。 第四种情况:由计划生育和政府卫生院公认的其他情况:可以按照要求再生一个孩子。 第五种情况: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第六种情况: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宁波三胎生育津贴2021新政策

三胎落户政策最新消息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生三胎,现在可以办理上户,去年按照公安部发出通知,规定办理超生子女上户,不需要准生证,不需要罚款,办理上户与计生罚款脱钩,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三胎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三胎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宁波三胎生育津贴2021新政策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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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险新政策,如何执行?

调整文件:《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2号)生育保险有三项分娩相关的待遇(不算计划生育手术情形):A.分娩费用——住院实时结算了;B.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C.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A项只要分娩时已经上了生育险即可支付;B项涉及到分娩前9个月内的费用,只能是从何时上了生育险开始支付;之前没上生育险的没法报销;C项原来是有分娩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否则需要后延12个月才支付的规定,但这次政策调整时给过渡期一些人性化措施,只要是在调整后9个月内生孩子的,C项也是直接即时支付的,无需后延12月。举例:某外地员工,2011年5月怀孕,2012年1月增加生育险,2012年2月分娩,那么她可以享受:A.分娩费用(实时结算);B.2012年1月以后的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C.2012年9月前分娩可以即时申领生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即时支付无需后延),注意:9月后分娩的仍要按是否连续缴费满9月来确定后延支付等规定。以上说的是享受的类别和时间段,另外还需提醒大家几点:(1)实务经验中通常产检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在分娩后三个月内领取,虽然实操中有的不是特别严格,但为避免待遇损失,应及时申报;(2)生育津贴计发办法有了较大调整,主要是计发基数,由原来个人缴纳基数变更为单位平均基数;(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同一概念,不重复领取,就高发放;如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则不扣减,如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则单位补足;(4)社会保险法里规定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问题,334号文并未有详细涉及,请各位HR留意其他文件。(5)关于生育联系单的问题,以前的文件是京人口发[2007]4号文。以前的规定是外地需要工作居住证,现在应当变化了,但是有人反馈有的街道尚未接到新政策,所以建议大家持334号文前往,说明新政策,多沟通多联系。

已购买满两年社保,现在第三胎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1、深圳的生育保险目前并没有生育津贴,你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的费用全额报销。 2、深圳目前正在修改新的生育保险条例,有涉及到会给与生育津贴。因为还没正式出台,所以目前是没有生育津贴的

关于宁波生育保险与国家生育津贴的规定是什么 ?

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为其缴费满3个月仅是最低的条件要求,并非只要用人单位为其缴费满3个月即可不再继续缴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是指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连续不间断缴费。如果用人单位为一职工缴费满3个月以后,在职工仍然在职的情况下中断为其缴费,则用人单位就没有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职工生育后,其生育待遇即不能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和职工产假期限预发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再由社保机构按标准结算给用人单位。

宁波现在要第三胎罚款吗

要罚款。
  根据地区差异,具体的收费原则为:
  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宁波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参考如下:

一、准备材料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就业配偶单位提交《宁波市参保职工(雇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机构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

二、相关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休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